| 《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 |
| 2008-11-28 09:28: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
|
重点文化项目可获资金支持
具有厦门特色,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文化产业项目,2年内将可获得100%项目贷款贴息支持。这是记者从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与城市发展论坛上的演讲中获悉的。
詹沧洲透露,《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出台,我市将通过安排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厦门优先鼓励发展的重点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对被国家部委评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具有厦门特色,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文化产业项目,2年内给予100%项目贴息支持。鼓励文化产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对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