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制定出台殡仪基本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
| 2008-12-03 10:07: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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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近日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对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项目作出调整,并制定相应标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分基本服务项目和非基本服务项目两大类,其中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非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新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制定了收费标准,明确了非基本服务项目和标准可由常州殡仪馆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制定,报市物价局、民政局备案后执行,同时还取消了原综合服务费和殡仪车消毒费,降低了普通殡仪车接尸费,新增了平板炉和捡灰炉火化费,并强调了对社会特殊群体和对象火化费减半收取等优惠政策。新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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